共青团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青春建功 | 关于开展2026年“美丽陕西·我是行动者”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3-26 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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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与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团省委、省妇联共同组织开展2026年“美丽陕西·我是行动者”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拟征集园区生态文明宣教案例、环保设施开放案例、学校生态环境教育案例、社区环保公众参与案例、社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案例、家庭绿色生活实践案例及个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案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事迹。推选结果将在2026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公布,同时进行大力宣传,并择优向相关部门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面向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探索和志愿服务案例,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能够体现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推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成效。

(二)结合本地或本机构实际情况,凸显行业特色,针对关键人群,目标明确,形式创新,内涵深刻,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

(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近3年来持续稳定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吸引力强、行之有效。

(四)往年已入选的典型案例,不再参与本年度推选。

二、推选类型

(一)学校案例

由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等)组织开展的,面向在校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项目。围绕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生活等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研学实践、志愿服务、主题宣讲、环境育人等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及本地实际,定位明确,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学生喜闻乐见,易于乐于参与。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公众参与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

(二)社区案例

由基层社区面向社区居民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体验、志愿服务等活动和项目。紧密结合社区及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基层阵地平台作用和群团组织广泛动员作用,用好“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定位明确、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组织运营模式可持续,具有典型性、创新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区居民易于乐于参与,引导生态环境志愿者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公众参与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

(三)个人案例

面向社会长期组织开展或投身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在促进生态文明理念传播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具有显著成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影响力,对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明显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生态环境系统在职人员,不参与推荐。申报主体填写《2026年公众参与典型案例推荐表(个人)》(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

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各级社工部、共青团、妇联、教育等党政机构、群团组织部门(单位)亦可作为推荐单位。 各市(区)每个类别最多推荐3个案例,无合适案例可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

1. 推荐表:按统一格式填写,内容简洁明了、突出重点。

2. 照片:需附相关照片(单张不小于1M),包括真实展示案例的场景照片(适当数量)及宣传报道截图(可选),并附照片说明。

3. 视频:可附反映案例的视频短片(时长不超过3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用于宣传推广,不作为评判依据,数量不限,也可不提供。

4. 材料整理:推荐材料文件夹内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等。文件夹名称样例:“陕西中医药大学XX学院典型案例推荐材料”;文件名称样例:“ 陕西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案例推荐表.doc” 、 “陕西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案例照片(照片说明).jpg” 、“陕西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案例视频(视频说明).mp4 ”。

(三)报送条件

报送材料按推荐顺序排序整理,于2026年3月26日12:00前,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sxzyydxtw@163.com。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推荐材料务必基于事实,条理分明,详尽阐述,坚决反对夸大其词与虚假宣传,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所提交材料涉及的细节、成果,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推荐人选、推荐单位需对相关宣传报道予以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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