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苗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完善过程管理,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青苗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青苗计划”项目开展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申请范围
二、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结题材料接收截至时间:2025年7月10日。
2.材料报送:《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 “青苗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一式 1 份,《申请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责任书》—研究成果(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导师指导情况证明材料、相关照片、活动报导、调研报告,及其他可以佐证项目实施质量的材料)。
三、经费执行
1.执行范围:2023、2024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青苗计划”项目。
2.2023年度项目须在7月份执行完毕,逾期予以收回。
3.2024年度项目须在7月份执行50%,11月底执行完毕,逾期予以收回。
四、其他说明
1.《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 “青苗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纸质版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团委。
2.项目结题依据《项目责任书》承诺的相关成果。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注明项目编号。
3.未按期结题及经费未执行完毕,将核减2025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青苗计划”项目立项名额。
联系人:江 媛 联系电话:029-38185035
电子信箱:sxzyydxtw@163.com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 “青苗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共青团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