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团〔2024〕1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
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级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通过科研实践促进学习深化,以学习成果反哺科研创新,为我校优秀本科生搭建科研训练平台,引导其树立科学精神、构建创新思维、培育创新技能,激发学生的科学探索热情,进而推动我校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按照我校科技工作的总体安排,近期拟开展2024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 “青苗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以项目为载体,分为自然专项、人文专项(本年度人文专项含“青鸟计划”专项,其中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项目已于2024年7月评审立项,本次不再进行申报)、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区专项3个类别;其中自然专项、人文专项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1000-2000元/项;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区专项,服务新疆兵团地区,资助2000元/项,服务西藏、东北地区,资助1000元/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判定依据):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踏实勤奋;
(2)具有强烈的学习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
(3)遵守学校和院(系)各项规章制度;
(4)在校本科生。
2.项目负责人(西部计划志愿者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对从事科技创新具有浓厚的兴趣;
(2)综合测评位列班级前30%,且学有余力;或综合测评位列班级前50%,且在厅局级以上竞赛获得奖励或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挑战杯等创新创业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
3.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需聘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青苗计划”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推荐,也可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聘请,原则上需明确1名指导教师,且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在研“青苗计划”项目不超过3项。
4.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具有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
(2)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的经验;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主持1项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创新项目的经验;从事人文科学研究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主持1项厅局级(含)以上科技创新项目的经验。
三、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根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结合所学专业知识、科研兴趣等自主选题、自拟题目申报(教师的研究课题不得作为“青苗计划”项目的研究内容)。
四、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45号)、《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16号)、《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4〕22号)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2.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应标注“本项目由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资助(批准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五、其他相关要求
1.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由科技处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经费预算,校团委协助科技处负责组织遴选、管理、结题等日常工作。
2.本科生自由联合组建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1名为团队(项目)负责人,鼓励本科生跨学科专业组建团队。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项“青苗计划”项目,且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其实际能力和条件。
3.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院(系)对本院(系)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后,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校级团学组织申报项目由校团委统一汇总。
4.2024年度本科生科技创新 “青苗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即起始年月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
5.经费拨付:项目立项后,按照立项文件一次性拨付经费。经费执行期至2025年10月31日。
6.项目实施半年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组织开展中期检查,重点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记录、实验报告等过程性材料,具体时间和方式由院(系)据实确定,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校团委。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给予1-2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团队,立即终止项目实施,收回已拨结余经费。
7.结题时项目团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结题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实验记录本、导师指导情况证明材料、相关照片、活动报导、调研报告,及其他可以佐证项目实施质量的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评审分两轮,第一轮专家函评,第二轮现场答辩。通过第一轮专家评审的项目,进入第二轮现场答辩环节。现场答辩暂定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组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2.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及拟申报类别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电子版及推荐公示材料扫描盖章版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由各院(系)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tw@sntcm.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项目获批准后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至校团委。
联系人:王瑛 史励柯 电话:029-38185035 029-38185061
E-mail: tw@sntcm.edu.cn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青苗计划”项目申请书
共青团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抄送:各校领导。
陕西中医药大学团委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