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肩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一、新生团支部建设
(一)对象范围
全校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
(二)团支部的设置要求
凡是有团员3人及以上的班级,应当成立独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因特殊情况需突破人数限制的,须经所属分团委审批同意。
团员不足3人的班级,由分团委统筹协调,与其他团员不足3人的班级联合成立联合团支部。
(三)团支部的成立程序
1.申请筹建
由班级筹备组向所在分团委提交书面筹建申请(需说明班级团员人数、筹建思路),分团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批复,同意后启动筹建工作。
2.选举准备与实施
团支部向分团委提交召开团员大会的请示(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产生方式),分团委3个工作日内批复;批复同意后,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前分团委需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选举结束后,团支部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分团委提交选举结果报告(含实到人数、得票情况、新当选委员名单)。
3.系统完善
分团委收到选举结果报告并审批通过后,指导团支部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信息(组织架构、成员信息、干部信息)的建立与完善。
(四)团支部和团支部委员会设置
1.委员会构成
团支部须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委员须为共青团员。委员会设书记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设副书记、纪律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可结合实际灵活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等;委员可交叉兼任,团干部与班干部也可兼任,确保班子职能分工明确、覆盖全面。
2.选举规则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通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3.任期规定
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二、团支部换届工作
(一)对象范围
除2025级新生团支部外
所有在校团支部
(二)工作程序
1. 请示报批
各团支部须于2025年9月启动换届工作,换届前5个工作日,向所属分团委提交书面请示(需包含换届原因、会议时间、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产生流程、会议议程)。分团委自收到请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批复,批复同意后方可启动选举程序。
2. 组织选举
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团员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到会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团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新一届委员会的构成、任期及组织要求,参照新生团支部建设相关规定执行。
3. 结果报备与归档
选举结束后,团支部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分团委提交书面报告(含会议实到人数、候选委员得票明细、新当选书记及委员名单、具体分工),分团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备案。同时,团支部需做好会议记录、选票、候选人简历等原始材料的归档保存,并根据分团委审批结果,1周内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组织信息与干部信息。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新生团支部建设与团支部年度换届是夯实共青团基层基础、提升组织活力的关键工作。各分团委须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周密实施方案,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与要求,确保流程严谨规范、有序推进。
2.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
各分团委要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内部科室与工作人员分工,强化协同配合;主动与新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沟通对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团支部筹建、换届全过程的指导,提升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3.严守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实效:
各分团委须严格把控工作进度,确保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新生团支部组建与现有团支部换届工作,11月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含组建/换届团支部数量、系统更新情况、问题总结)报送学校团委备案。